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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日期:2009-7-29   阅读:1889
“珊瑚虫QQ侵权案”
备受广大网民和知识产权界、法律界关注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日前经法院一审认定该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分析人士表示,此案标志着我国对于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了切实的进步,将对互联网产业发展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产生深远影响。
非法广告牟利逾百万元
珊瑚虫QQ是腾讯公司开发的即时通讯软件QQ的高级版本之一,其著作权由腾讯公司所有。而此案涉案人从腾讯公司的网站下载腾讯QQ软件后,未经腾讯许可就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软件以“珊瑚虫QQ”的名义放在自己注册的“珊瑚虫工作室”网站上供用户下载牟利。
据公安部门查证,该涉案人利用在以其名义发布的QQ软件珊瑚虫版中捆绑商业广告,从北京智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15笔广告费共计人民币105万元。在著名的网络插件广告中间商265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代理帮助下,非法牟利人民币12万多元。
公诉方据此起诉认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允许,修改、复制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巨大,这种行为已触犯“刑法”217条,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专家分析认为,按照刑法规定,非经他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修改、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即可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该案违法所得超过15万,则属于数额巨大,涉案者依法可以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屡禁不止。国内与腾讯QQ类似的共享软件受到第三方软件中间商或软件“创作者”修改、复制,并通过安装、发行广告插件等影响的情况已极为普遍,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诉讼中的一道难题。
以腾讯QQ为例,围绕着这个拥有2亿用户的国内第一大即时通讯软件,各种外挂“修改版QQ”层出不穷,仅在互联网上简单搜索,类似“珊瑚虫”这样的腾讯QQ第三方软件版本就有近10种。不少类似的软件在搭车、更改QQ软件的同时,还以此作为提升下载量、发行广告获利的“捷径”。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互联网律师于国富表示,外挂侵权软件很容易带来用户安全的隐患,导致安全补丁升级失效、用户帐号被盗,从而损害网民利益。而“珊瑚虫版QQ侵权案件”的审理和最后判决,将对互联网产业发展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产生重大影响。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版权处处长赵秀玲则表示,近来利用互联网传播的便利,网络软件侵权盗版行为非常猖獗,各种新情况、新手段层出不穷,但政府在这方面决不会手软,未来将出台更多政策加强保护和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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