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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炒期货 亏损谁来担? |
日期:2009-7-29 阅读:2339 |
投资有风险。当委托人李小姐发现秦先生将自己期货账户的资金快“炒空”时,连忙“叫停”,但已经亏损了近90%。为此,李小姐告上法庭,要求秦先生归还多于约定的亏损3.9万余元。上周五,她的诉请获得了闵行区法院的支持。 约定盈亏责任 去年6月,李小姐经人介绍,将自己名下5.5万多元的期货账户委托“资深炒家”秦先生管理,指望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掘一桶金。为了合理安全地合作,两人对可能的机遇和风险达成了口头协议,具体为:盈利,秦先生提成30%;亏损达到20%时,秦先生应停止操作,20%的亏损由李小姐承担。 未料亏损巨大 但期货市场的风云变幻大大超出双方的预期。6月12日开始,李小姐的账户在秦先生管理期间出现了亏损,到9月28日,亏损已达到近5万元,亏损比例近90%,李小姐账户上只剩下了6000余元。 为此,双方于去年11月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是:秦先生愿意将超出亏损部分的资金3.9123万元在2个月内补足。 告上法庭索赔 签约后,秦先生直到今年4月仍未还款。李小姐一怒之下将秦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按约归还欠款。秦先生却辩称,自己愿意还款,但目前无业,更无偿还能力,希望找到工作后再约期还款。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双方均应恪守。秦先生至今未能践约,显属不当。秦先生不能以无业为由拖欠钱款,因此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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