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新塍镇洛东村一砖瓦厂分管负责人在老板当年经营计划未定情况下,擅自“制造”合同,聘用熟人搞起水上运输,并卷走货船租借费用3.5万余元。由于一些企业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缺陷,使企业不同程度地蒙受了经济损失,甚至被告上法庭。这些“洞”该如何补救?昨天,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就几个典型案例,对这类问题进行了点评。
口头约定进货
厂商货款出现“大洞”
王江泾镇人丁某做布匹买卖生意,与他拥有生意关系的布匹生产厂商有20多家。2007年至去年间,他凭着老熟人的关系,与各布匹生产厂商通过口头约定进货,然后前往江苏盛泽的布匹处理市场,以低于购进价将布匹抛售变现。为让生意能够继续下去,丁某时常“拆东墙补西墙”,用从一处布匹生产厂商进货所赚得的钱,填补另一催款方需收回的资金。因为没有书面合同,丁某付款时总“缺斤少两”,布匹生产厂商听着老客户冠冕堂皇的理由,并未引起怀疑。
纸包不住火,丁某竭力维持的这条脆弱资金链一旦受到压力便会断裂。今年年初,丁某联系的一家布匹厂由于资金短缺提前催款。此时,无法再打如意算盘的丁某消失了。丁某失踪的消息犹如炸锅般在与他有生意关系的布匹生产厂商中传开,他们经过核算,发现丁某已欠下了300余万元的巨额债务。3月中旬,丁某在江苏盛泽被秀洲警方抓获。
民警点评:一名姓陈的企业主在报案时说,他与丁某做了5年生意,自认为对其知根知底,却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一些民营企业在与客户交易过程中,未签订有关的采购、销售合同,只进行口头约定,沿袭着预付定金、出货后几天付清的原始交易方式。有的甚至因为跟某个客户熟悉,仅凭一个电话、一个传真就将货款、货物发给对方,一旦出现问题,追回货款难度相当大。
工程款由包工头包办
工人工资难保障
建筑公司给工人结算的工资款居然被包工头占为己有,工人得知消息后闹上法庭,但有了判决结果却拿不回工资款。
秀洲区某建筑公司负责新城街道一处设施的建造。去年4月,他们找来安徽籍包工头王某与其签订协议,由他承包施工。王某随后联系了陈某等17名工人。该建筑公司又与陈某等17名工人分别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去年12月底工程完成后,该建筑公司为图方便,将陈某等17名工人的工资款10余万元交给王某,让其发放到工人手中。然而,王某拿到钱后却不知去向。陈某等17名工人将该建筑公司及王某告上了法庭。区法院民庭经过调查后,判决王某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找不到王某,区法院难以执行判决,陈某等17名工人的工资款依旧无着落。
民警点评:在去年底的“清欠行动”中,百余名工人因该建筑公司将工资款交予包工头全权发放而卷入劳资纠纷中,成为受害者。包工头掌握工人工资的发放权似乎成为建筑行业的“潜规则”。企业直接将工程款项交给包工头,而对其如何使用不加制约,易激发少数人的犯罪欲望。其实,包工头在建筑业中承担的只是管理角色。与工人有直接劳动用工关系的建筑公司应“收回”工资款的发放权,这样既可防止与工人发生纠纷,又可避免包工头侵害工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