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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房屋买卖中介经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日期:2012-11-26   阅读:1421
居住房屋买卖中介经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序号
基本
服务项目
基本服务内容
最高收费标准
买方
卖方
1
权籍调查
1、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
2、 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使用状况
调查
1、 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
2、 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行情调查
1、 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
2、 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
1、 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
2、 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
3、 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办理
产权过户
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2
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
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和结算手续等。
200元
200元
3
代办贷款
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及登记手续。
400元
4
单独办理产权过户
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300元
备注:1、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买卖中介经纪服务并收取中介经纪费,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再收取咨询费。
2、经纪机构办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经纪服务费。经纪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均分摊,买卖双方也可书面约定经纪费分摊办法。
3、经纪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房屋入住、代办贷款过程中,涉及政府规定应由委托人支付的税、费,不包含在中介经纪费中。
4、经纪机构不可强制要求进行房产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强制评估的,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5、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延伸服务项目,须按服务项目逐一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诱导提供服务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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