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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作出的放弃继承权和受遗赠权是否有法律效力? |
日期:2009-8-21 阅读:2545 |
答: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不满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可以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
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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