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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
日期:2009-8-20 阅读:1481 |
答: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但有下列情况除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酌情多分;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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