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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题获刑当庭晕倒
日期:2009-7-28   阅读:1061
本报讯 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对医师资格考试等三起考试泄密案进行了集中宣判。

  于某等5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定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除一名被判缓刑外,其他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

  今年34岁的于某系原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研究与评价处负责人,他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07年7月,于某利用其掌握2007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全部试题的职务便利,在考试前,将口腔类、临床类、医师与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试题及答案通过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泄露给朋友王某,让王根据正式的医师资格考试的试题整理出标准的答案。

  在另一起案件中,孟某在担任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试题开发一处负责人及副处长期间,将2005年、2006年、2007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口腔执业医师试卷电子版拷贝后非法携带回家,并故意泄露给王某,王某又将上述内容故意泄露给他人。

  由于考题泄密,致使原定于2007年9月22日进行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暂时停考。

  另外,2007年9月,李某伙同杨某(取保候审)从深圳市某培训中心龙某(另案处理)处,购买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泄露给他人。

  现场特写

  被告人晕倒法官送茶水

  “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法官的话音刚落,杨某“扑通”一声晕倒在地。

  法官郭亚军见状,立即中断了宣判,起身和书记员张煦一起冲到杨某面前连声问:“怎么了?”

  杨某没有作答,不一会儿后露出了痛苦的表情。法官和书记员合力把杨某扶起来,找来椅子让杨某坐下。

  “去给她倒杯水。”法官对书记员说。张煦立即回办公室冲了一杯菊花茶,并特意加了几粒冰糖端过来。

  杨某接过茶水喝了一口说,刚才突然眼睛一黑就晕倒了。在杨某签收判决书后,法官又俯身问她:“现在怎么样?歇一会儿再走吧。”

  杨某说腿还有点儿麻,坐了一会儿才走出法庭。临走时,法官又送给杨某一杯菊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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