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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知名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擅长办理疑难复杂交通事故案件,对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最新计算标准,伤残等级评定,调解诉讼,有着深入研究。刘海勇律师提供全程代理交通事故案件调解诉讼服务,含代写诉状,计算赔偿金额等配套法律服务。律师咨询电话:15721281731,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万航渡路889号889广场2702室昊程昊(上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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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
日期:2009-12-25 阅读:3417 |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注意几个问题:
1、计算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计算期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60岁以上的递减)
3、斟酌因素: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残疾赔偿金性质: 为因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财产赔偿,所以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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