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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海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知名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擅长办理疑难复杂交通事故案件,对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最新计算标准,伤残等级评定,调解诉讼,有着深入研究。刘海勇律师提供全程代理交通事故案件调解诉讼服务,含代写诉状,计算赔偿金额等配套法律服务。律师咨询电话:15721281731,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万航渡路889号889广场2702室昊程昊(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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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
日期:2009-7-27   阅读:2950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
   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  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
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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