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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商标维权 先发制人 |
日期:2009-8-25 阅读:2111 |
【案情回放】上海A公司是本律师团队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A公司是一家集制造、销售泵阀类产品的大型企业,该司十多年以来一直倾力打造其自有品牌,并申请注册了A商标,对于A商标,该司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进行宣传推广和经营,使得该品牌在行业内拥有的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也为A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有一次,A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南京B公司在宣传、销售泵阀类产品中大量使用了A商标,包括南京B公司的网站上、平面宣传册上、销售图册上等等,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A公司在江苏地区尤其是南京的销售,也损害了其品牌的美誉度。上海A公司当即委托了我们全权处理此事。 【案件焦点】南京B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上海A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案件难点】南京B公司侵权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律师工作】接受委托之后,本团立即采取了一下措施:第一,即刻前往公证处对南京B公司网站上的内容进行公证;第二,即刻委派专门人员前往南京进行调查及证据的收集。第一项措施是对B公司网页上涉嫌侵权的证据进行保全,以免B公司闻讯后更改撤下相关图片和资料,第二项措施主要是对案件的调查及证据的收集,包括南京B公司的基本资料、商标注册资料、销售情况等等,尤为重要的是B公司涉嫌侵权的宣传画册和图片的收集和保全。由于我们行动的及时、迅速,这两项措施取得了很大成效,基本上取得了B公司侵权的主要证据材料。之后,我们整合了目前的证据材料,制作了相关法律文书,向南京中院提起了诉讼,完成了立案工作。 【案件结果】由于我们强有力的证据支持,以及先发制人的主动优势,南京B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压力,随后其主动联系我方请求和解,并承诺立即停止使用A商标并销毁所有侵权的资料,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最后在律师的周旋下,双方达成了一个和解协议,上海A公司在这场维权斗争中不费一分一毫,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这场案件也在行业内起到了“杀鸡儆猴”的效用,不但维护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还对A公司的品牌进行了大力的推广,可谓“一箭双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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