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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打官司,找律师 |
日期:2009-8-13 阅读:3160 |
遇上了官司,该不该请律师?怎样请律师?怎样判断律师的综合水平?如何评价律师是否尽职尽责?这些对当事人来说,是需要弄个明白的。 那么打官司,找律师,你会吗? 一、律师能为你做什么 对于老百姓来说,律师究竟能帮你做些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主要从事以下业务: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的业务范围已大大拓展,从单纯的诉讼代理,转向服务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例如可以受托代理分家析产、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办法人登记、代理订立及变更经济合同、参与项目谈判等等。 二、请律师值得吗 很多人认为,律师是专为打官司的。因此,没有官司缠身,是不会请律师的。有了官司,还要考虑花了钱找律师,又能起到多大作用。这实际上是一种片面的认识。 遇上法律事务,聘请律师提供帮助,这实际上已为很多老百姓所认可。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委托后,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给你以帮助。 首先,在你需要的时候,律师会运用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可以清楚、准确地告诉你你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应当采取什么保护措施,必然或可能出现的结果;你的过错属于何种性质,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补救措施;如何制定周全的诉讼计划等等。 其次,诉讼需按规定程序展开,如果当事人把所有程序都了解清楚再去实践的话,往往会贻误战机。有了律师的帮助,你会大大提高效率,把必要的事情事先作出妥善安排,并能保证文件齐备、程序规范,通过他们参与这些工作,可以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讼累。 第三,法律规定公民在诉讼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实践中,对方当事人一般只会要求你履行义务,而律师更了解你的权利,他会时刻为自己的当事人着想,当你的权益被侵害时,律师会帮助你寻求快捷、便利、省时省力的法律救济渠道。 所以说,打官司,找律师有必要。没有官司,但在生活中遇有法律事务要处理,找律师提供咨询更有必要。 三、请律师如何规避风险 人们在请律师时往往习惯于通过熟人、朋友介绍,总认为是熟人、朋友一定会帮忙。或是认为熟人、朋友,在有些手续上就有些忽视。这极易在办案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当事人在找律师时一定要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 找律师要及时。这样做,律师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又能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当事人在遇到法律方面的疑难时大都存有侥幸心理,待到事态恶化时,再找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已超过诉讼时效,或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律师也无能为力。 选择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注意查看是否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了解某位律师在哪些方面具有长期办案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素质;律师有专职、兼职、特邀三种,委托人要查看律师执业证有没有经过年检注册,最好留存一份复印件,以备在律师有不法行为时向司法行政部门举报;不管是自己“点名”,还是别人介绍,当事人应当前往律师事务所洽谈并办理委托手续。 签署规范完善的委托协议。当事人要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和《授权委托书》。通常情况下,代理人的代理权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两种。一般代理是指仅代理一般的诉讼权利,如起诉、应诉权,申请回避权,提供证据权,辩论权等;特别授权代理是指与实体权紧密联系的诉讼权利代理,如承认、放弃、变更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代理被代理人上诉等。因此,当事人在填写《委托授权书》时,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注意写清代理权限。在授予代理人有上述特别授权的事项时,应当写明每项特别授权的具体内容,以防止代理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及时交纳律师费。律师接受委托的费用一般包括代理费、办案费和活动经费。对于代理费应争取分期支付,最后一期尽量放在委托事项办理结束时支付,以促使律师积极工作。对于办案费和活动经费可以实报实销,预计金额不大时,可以承包方式支付。委托代理费用应向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人员交付,并要求开具正式发票。 打官司存有较大风险,没有绝对的胜负,也没有人敢“打包票”。当事人应当警惕“拍胸脯”律师,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试想在办理手续时,律师还没有开始工作,怎么能向当事人做“保证”、“打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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