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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海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知名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擅长办理疑难复杂交通事故案件,对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最新计算标准,伤残等级评定,调解诉讼,有着深入研究。刘海勇律师提供全程代理交通事故案件调解诉讼服务,含代写诉状,计算赔偿金额等配套法律服务。律师咨询电话:15721281731,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万航渡路889号889广场2702室昊程昊(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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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的计算及法律依据?
日期:2009-7-27   阅读:2106
一、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条文解释
本条是关于确定营养费的根据和营养费标准的规定,在理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虽然本条规定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只能作参考,但这一意见非常重要,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营养费给付的重要依据。
2、关于营养费的给付标准,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参照受害人的伤残情况酌定。还需注意的是,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害,为弥补该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如果受害人需要补充的营养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关,则受害人不得就该营养费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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