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勇在线--上海律师网,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户口不同赔偿金额悬殊
法律咨询
企业顾问
律师团队
来访线路
网站创始人[首席律师]
QQ咨询
微信咨询
   刘海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知名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擅长办理疑难复杂交通事故案件,对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最新计算标准,伤残等级评定,调解诉讼,有着深入研究。刘海勇律师提供全程代理交通事故案件调解诉讼服务,含代写诉状,计算赔偿金额等配套法律服务。律师咨询电话:15721281731,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万航渡路889号889广场2702室昊程昊(上海)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推荐文章
[维权指南] 交通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案例] 户口不同赔偿金额悬殊
[交通事故案例] 我内首例“保险官司”
[交通事故常识]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首页 -> 交通事故专栏 -> 交通事故案例
户口不同赔偿金额悬殊
日期:2009-7-27   阅读:2744
    父亲是农业户口,母亲是非农业户口,小孩却没有上户口。小孩发生车祸死亡后,在赔偿时,对该小孩是应按农业户口还是按非农业户口进行计算?3月16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数额应按照非农业户口的标准计算,被告赔偿死者父母17万余元。
2004年11月16日,王某驾驶渝G07108号客车由垫江至裴兴,当车行驶至杠家乡龙凤街时,车辆左前轮将从左至右横过公路的张某某碾压致死。垫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张某某负同等责任。
死者张某某系原告张帆、黄小红之女,生于2002年3月19日。张帆系农业户口,黄小红系非农业户口,张某某的户口至今没有登记。
原、被告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经过及二原告之女张某某因本次交通事故死亡的事实均无异议,但对死者户口各持己见,最后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张帆为农业户口,黄小红为非农业户口,根据现行户口管理的相关规定,子女的户口可选择随父也可选择随母。在依据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进行赔偿金额相差悬殊的情况下,根据依法保护和照顾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应推定张某某为非农业户口,其赔偿标准按照城镇户口计算为宜。
收藏此信息】   在线咨询   【关闭窗口
上海律师
搜狗网
谷歌
360搜索
有道搜索
上海律师网

|MORE>> 欢迎各类优秀网站交换友情链接!

本站首页 | 来访路线| 关于本站 | 后台管理 | 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15721281731 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889号8889广场2702-2703A
声明:本网站属于公益性网站,若有不当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予以纠正! 

 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沪ICP备170206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