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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门变更为分支机构
日期:2009-7-10   阅读:950
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贸易部(为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名称不变的情况之下变更为分支机构,该如何变更?是填写企业变更申请书还是分公司变更申请书?要不要先注销原来的再成立新的?在没有注销的前提下原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是由变更以后的公司接管吗?

律师答复如下:
     1.您所提某股份公司贸易部(非公司企业法人),如贸易部确为企业法人则其名称有一些问题,独立的企业法人不会称为某某公司的某某部,请核实该贸易部的性质,是为股份公司内部的业务经营部门还是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如欲将之设立为股份公司贸易分公司应到工商部门进行分公司的设立申请.如果是有营业执照的则其已是股份公司的分支机构。
      2.设立分公司要到营业地所在工商部门提交申请,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其中有几项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需要的,而非公司变更或分公司变更申请。
      3.如果只是将贸易部变更为贸易分公司,二者都是分支机构,可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变更手续。
      4.如原贸易部确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则情况较为复杂,因为原来的企业法人是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可以自己承担债权债务,而变更后的分公司则不可以独立承担债权债务,所以应该需要先注销前面的贸易部经公告,债权债务关系结束后再设立新的分公司,债权债务不清则不能注销.或者股份公司与原债权债务人答成协议,同意承担原贸易部的债权债务,经工商局核准公告后注销并成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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