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人们都爱美,尤其是女孩子,瘦身减肥、美容美体、都希望有个漂亮的脸庞,苗条的身材,于是,电视广告经常有各种减肥美容的广告,这些广告鱼龙混杂,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受骗上当。
我们就曾接到过这样一个案子。
年近40岁的孙女士在电视上看到“使你美”女子瘦身减肥带的产品广告。这个广告内容上说:减肥带通过脐部给药,穴位调节,透皮吸收,使药物参与脂肪代谢活动,调节人体内分泌,从而迅速分解转化腹部多余脂肪,对痛经、月经不调、带症等多种妇科疾病有辅助治疗作用。既然产品那么好,孙女士就在唐山市中西大药房购买了“使你美”女子瘦身减肥带。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佩戴。唐山市中西大药房给孙女士开了使用减肥带的信誉卡,信誉卡注明购买日期、姓名和当时测量原告的腰围尺寸。然后孙女士开始使用减肥带的一、二号药蕊,按照产品使用方法使用两个多月后,没想到孙女士的体重由原来的70公斤增至89.5公斤,腰围由原来的二尺五增至三尺三。减肥带不仅不减肥反而出现了种种不良反应和病症,如大便干燥,头晕头痛,经期错后,腹部皮下组织水肿等等。
于是,孙女士就多次与中西大药房交涉。当时孙女士腹大如孕妇,行动说话都很困难,经医院诊治断为:脂质代谢功能紊乱;高血压。孙女士出院以后,找到唐山市消费者协会,消协主持调解,没有成功。
经过调查,才知道“使你美”减肥带的广告是由山西华冉实业有限公司通过中央电视台某部负责人邀请邢质斌拍的广告片。这个广告片随着电视台的播放,打开了各地的市场。许多妇女已上当受骗。这里号称正宗的减肥带里药物中的汞和硫磺的含量都严重超标,其他的杂牌药芯中甚至装的是稻草和沙子。中国消费者协会接到了全国20多个省的消费者的投诉,已认定这是一起坑害消费者的事件。邢质斌也在法制日报上向全国妇女道歉。于是孙女士向法院起诉,而被告中西大药房的代理人辩解说:孙女士是处在更年期,本身就该发胖,内分泌功能紊乱是正常的,以减肥带无关。产品没有减肥作用,也没有增肥作用。于是,我们在法庭上提出,作为销售者,在销售减肥带的时候,号称这种减肥带适应各种人群,而且还对孙女士作了身体检查,并记下了孙女士的年龄、身高、体重,并没有告知孙女士40岁不能使用减肥带,孙女士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佩带,反而出现了增肥、脂质代谢功能紊乱等一系列疾病。作为被告的中西大药房应当承担责任。经过医学检查,该产品不具有减肥功能的有效成份,而含有大量汞类、硫磺等有害人体的物质。根据祖国医学的书上记载,汞的药理作用是:除蚧杀虫稍有益,蚀脑坠胎最无情。用现代的话讲,就是汞可以杀虫去蚧,而对脑神经和妇科都有很大的副作用。被告中西大药房在法庭上还辩解说,减肥带只是外用药,不会对身体有直接的作用,而我们说,使用说明上记载要脐部给药,透皮吸收,孙女士长期将减肥带直接佩戴在腹部,其超标的毒素正是通过脐部给药、透皮吸收而达到体内,怎么能没有副作用呢?药理和权威检验部门的鉴定证明汞的超标是造成孙女士脂质代谢功能紊乱的直接原因。减肥带不仅没有使孙女士达到减肥目的,反而造成了一系列的疾病,至今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作为该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亦应承担其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孙女士的诉讼请求,获得了精神和物质的赔偿。维护孙女士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像上面这类医疗美容侵害消费者的事件有很多,有的双眼皮给整成了三个眼皮,或造成眼皮粘连,眉眼口鼻歪斜,还有的在做隆胸手术时,里面的硅胶变质,乳房一大一小,或一高一低,造成了消费者的很大痛苦。
那么,我们有时遇到在美容时,没告诉价格,先让你做美容,然后收取高额费用,算不算价格欺诈,我们能不能主张自己的权益,拿回多付的款呢?
有这么一个案子。也门共和国外交官夫人在西单购物时,被一家美容院的小姐忽悠拉近美容院美容,小姐对使馆夫人说:大姐,你长得这么好,皮肤真好,身材又好,做个美容就更好了,一开始小姐说花不多少钱的,但一作起美容来,就不是这样了,说着要做那要做,在把大使夫人点满药水时,让大使夫人去交款,一下子敲去了使馆夫人10万元。在消协处理不了的情况下,这位也门外交官夫人找到了我们。我询问使馆夫人是做一回美容还是购买消费卡多次美容,外交官夫人告诉我只有一次,半个小时;我又问,那你是做美容还是整容,外交官夫人告诉我是美容不是整容;我又问价格是谁定的,外交官夫人说是美容院老板定的。我们律师考察了市场给大使夫人用的美容用品。燕莎、赛特一盒也就是200多元,而美容院却一盒收客人15000元。显然不合理。一次小小的美容都能买一辆汽车了。而这个价格就是美容院老板定的。近日法院做出判决:美容院退还当事人八万元,这是法院直接适用公平原则判决的实例。律师为当事人讨回了公道,当事人为表达感激之情,特向我所律师赠送了锦旗。而这个案子在媒体披露后,北京市公安部门领导立刻督促西城公安分局查抄这家美容院。
我们还曾接到过这样一个案子,4年前,汪女士到整形美容院就诊,做短脸改长脸的手术,医生在美容过程中违反了规章制度,使汪女士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手术,手术后又对汪女士监护不力,导致汪女士因吸入胃内容物及分泌物导致呼吸功能障碍窒息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这是一级医疗事故,该案经法院判决美容院赔付汪女士家属实际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八千多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应该说,无论赔偿多少金钱,对于一个生命的代价,是无法平衡的。但医疗纠纷赔偿中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是法律进步的表现,但还要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我国司法实践中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固定的格式和标准可以遵循,弹性幅度非常大,实践中不好掌握,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精神损害的抚慰金会不断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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