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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日期:2012-8-31 阅读:1570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保监发〔2012〕69号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我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2年下半年反保险欺诈工作重点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体系。各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明确反欺诈工作责任部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建立理赔反欺诈联席会议制度,各保监局指导当地行业协会成立行业反欺诈组织。
二、建立制度机制。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针对欺诈风险建立反欺诈制度机制。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于12月底前将欺诈风险管理的专项制度建设计划报保监会;区域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报当地保监局。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反保险欺诈的公益宣传和专题教育,重视反欺诈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再保险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执行。
各单位在贯彻实施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
联 系 人:程静
联系电话:010-66286028
传 真:010-66288122
电子邮箱:fanqizha@circ.gov.cn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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