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既可以代理转让方,也可以代理受让方,主要实务包括:
1、审查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该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条件和期限。
2、了解受让方的目的,明确其受让后做何用途,是否符合规划目标。
3、调查该土地使用权的现状,委托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如了解转让方是否较轻土地出让金,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委托评估师进行作价。
4、参加土地使用权转让谈判,起草转让合同。在起草转让合同时,主要应注意明确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土地使用权证书、转让价格、剩余使用年限、转移登记等条款。
5、接受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资料,到县级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