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勇在线--上海律师网,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法律咨询
企业顾问
律师团队
来访线路
网站创始人[首席律师]
QQ咨询
微信咨询
   刘海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知名专业建筑工程律师,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复杂建筑工程纠纷案件,对建筑工程相关案件有着深入研究。刘海勇律师提供全程代理建筑工程纠纷案件调解诉讼服务,含代写诉状,法律咨询等配套法律服务。律师咨询电话:15721281731,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万航渡路889号889广场2702室昊程昊(上海)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推荐文章
[建筑工程案例] 延长工期索赔案例
[建筑工程律师] 商业地产投资法律分析
首页 -> 工程建筑专栏 -> 工程建筑
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日期:2009-7-30   阅读:869

   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所以,它的终止与解除条件当然适用《合同法》中对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相关规定。但又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复杂性与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了具体规定,分别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解除权,其目的是通过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防止合同随意被解除,从而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面实际履行。
根据其第8、9跳的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①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③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④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①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②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③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收藏此信息】   在线咨询   【关闭窗口
上海律师
搜狗网
谷歌
360搜索
有道搜索
上海律师网

|MORE>> 欢迎各类优秀网站交换友情链接!

本站首页 | 来访路线| 关于本站 | 后台管理 | 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15721281731 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889号8889广场2702-2703A
声明:本网站属于公益性网站,若有不当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予以纠正! 

 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沪ICP备17020621号